汉口学院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2-11-23  发布人:admin66  浏览量:11

汉口学院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191日—20228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1-2022学年,我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2022年,我校根据制定的《汉口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条目,信息公开事项均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向校内及社会集中公开,并每学期进行检查和更新。全校上下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学校对官方网站主页、各单位(部门)网站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学校校园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主渠道作用,不断强化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学校充分利用各类会议、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通道,形成密切联系师生的工作机制,为师生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校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在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了10大类50个项目33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63条),招生考试信息(84条),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7条),人事师资信息(58条),教学质量信息(93条),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2条),学风建设信息(32条),学位、学科信息(40条),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3条),其他信息(21条)。

比如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要求,学校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具体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均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厅招生办备案。学校在每个省份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均在第一时间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在高考填报志愿及录取期间,学校通过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室、开通招生咨询热线、学校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等方式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并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在人员招聘方面,我校的人才招聘信息、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管理规定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中予以公开。在资产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方面,我校物资设备采购、新建工程项目及后勤日常维护施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均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20212022学年度,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个人所关心的学校信息,主要通过电话、电邮、信函、来访等方式进行了解,我校未受理任何公开信息申请。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我校积极建设信息公开网站,逐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有效、完整地将学校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公开,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受到了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好评。

五、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 复议和诉讼。总体而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师生员工 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认可,评议情况良好。

六、信息公开工作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一年来,不断强化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清单要求落实工作,不断强化制度执行,规范公开流程,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队伍仍需加强建设,数据互通互联有待加强。

(一)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学校继续坚持信息公开工作在校内各单位有专人负责的原则,维持队伍的稳定性。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队伍的培训,对国家、教育部和学校信息公开相关的文件及时学、跟进学,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性。

(二)增强信息互联互通。大力推进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工作,努力破除信息壁垒, 推动数据共享的高效畅通,不断完善业务系统数据,建立信 息公开网和二级单位网站更新联通机制,为广大师生员工提 供详细、更全面的信息服务。

                                          汉口学院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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