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日期:2019-10-29  发布人:admin789  浏览量:5663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一、岗位设置

校级领导班子共10人,其中正校职2名(校长、书记),副校职8名。

机关、直属单位岗位设置及职数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中层领导干部核定职数

正处职数

副处职数

1

学校办公室

1

0

2

人力资源部(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1

1

3

纪委监察处

1

0

4

教务处

0

2

5

科研处

1

0

6

科技产业处

1

0

7

评估工作办公室

1

0

8

教学和科研督导中心

1

0

9

学工部(心理健康中心)

1

1

10

招生工作处

1

1

11

创业、就业指导处

1

0

12

财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0

1

13

资产管理处

0

1

14

组织、统战部

1

1

15

宣传部(网络中心)

1

0

16

团委

1

1

17

基建处

1

0

18

后勤保障处

1

1

19

保卫处

1

0

20

国际创新中心

1

0

21

校园文化研究、编辑部

1

0

22

档案馆

0

1

23

图书馆

1

0


小计

19

11

教学单位岗位设置及职数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中层领导干部核定职数

正处职数

副处职数

1

管理学院

1

3

2

外国语学院

1

3

3

文法学院

1

3

4

经济学院

1

2

5

金融学院

1

2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

3

7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

3

8

机电学院

1

3

9

航空学院

1

0

10

音乐学院

1

3

11

传媒学院

1

3

12

艺术设计学院

2

3

13

国际交流学院

1

2

14

思政课部

1

1

15

体育课部

1

1

16

创新与素质拓展学院

1

1


小计

17

36

注:教学单位教职工人数40人以上设正处职数2,包括院长1名,党总支或直属支部书记1名,副处职数3包括副院长2名,党总支或直属支部副书记1名。

二、聘任条件

(一)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组织领导能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团结合作、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师生思想工作;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严于律己,廉洁从业,群众基础好。

6.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中层干部,应当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具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7.机关正处职领导干部,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共事,民主作风好。

8.教学单位院(部)长(正处职)领导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深厚的学识及素养,有相当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声誉好。

(二)任职资格

1.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聘任正处职岗位,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现任正处职干部;

(2)担任副处职干部两年(含)以上;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聘任副处职岗位,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现任副处职干部;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含)以上;

(4)在校工作5年(含)以上。

4.担任党的领导职务,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一般应当具有党务和相应的管理工作经历。

5.对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聘用。

三、聘任实施步骤

聘任工作采取校内外公开招聘方式。聘任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是董事会、校级领导班子的换届聘任;第二阶段是中层干部聘任。校级领导班子的聘任董事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聘任。董事会先确定校长人选。书记由上级委派。副校职由董事会推荐人选,征求校长、书记意见,由董事会决定。中层干部聘任由个人自荐,经民主测评,干部聘任办公室讨论通过,报校领导及董事会审批公开发文聘任。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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